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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人员不可以有的行为
保安人员不可以有的行为
我们深圳保安公司时刻严格要求公司保安人员遵守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根据合同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精心组织落实保安服务的具体任务和措施,有效防止各种违法犯罪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客户人、财、物的安全。严格要求保安人员以身作责不可以有违法乱律的行为,以下介绍我们深圳保安公司保安人员不可以有的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