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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保安员佩戴红袖章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保安员佩戴红袖章工作的通知
各深圳保安公司:
为贯彻落实分局领导关于加强群防群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分局决定成立群防群治攻坚团队,进一步拓展社会各界治安力量,在团队的成立运作初期,对全区范围内的特定群体参照美团员工的工作模式,强化红袖章的佩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佩戴红袖章的特定群体
各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人员。
二、明确安保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
举报各类违法线索。如在工作中,对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或治安隐患,及时进行举报。对举报有效的信息,可按有奖举报条件给予相应奖励。
畅通警企的合作沟通渠道
(一)红袖章的制作和发放,由各派出所和各保安公司负责。分局已要求各派出所印制红袖章,各保安公司到所属辖区派出所领取需要的红袖章,不足部分的由各保安公司自行印制;
(二)采取以点带面的培训方式,强化佩戴人员的责任意识。即由各保安公司进行必要的动员协商及岗前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红袖章特定的发放群体和工作职责,并强调必要的工作纪律,防止红袖章的佩戴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下一步,分局检查组将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宝安分局治安科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