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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保安行业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深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分公司深圳保安公司的管理人员于2018年3月28日参加了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组织召开的“关于保安行业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通报会议。会议之后,公司领导积极部署、组织各级保安管理人员学习会议精神,落实分局相关要求,进一步核实“红袖章”的领取、发放和佩戴工作,确保所有保安人员严格按会议要求执行。

为保证会议精神得到明确理解,特别附上《关于印发保安行业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全文供大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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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保安行业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市局有关单位:

现将《保安行业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深圳市公安局

2018328

 


保安行业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推进全局“基础夯实年”建设,落实市局党委和文海局长关于加强保安行业监管的指示,切实解决深圳保安公司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局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开展保安行业清理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清理整治,实现“严进,管实,宽出”和“四强化,四提升”的工作目标。

“严进,管实,宽出”即:严把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员入口关,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管好保安从业单位及保安员队伍,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非法保安组织,挤压违规保安企业,清退不合格保安员。

“四强化,四提升”即:强化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提升保安队伍治安辅助作用;强化违法案件查处,提升保安从业单位守法经营意识;强化教育培训,提升保安队伍整体素质;强化保安协会建设,提升保安行业自律能力。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保安行业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施志刚任组长,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龙文任副组长,成员由治安巡警支队、警务督察支队、警察公共关系处各一名领导及各分局分管局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治安巡警支队,由副支队长周立群任办公室主任,保安管理处具体负责清理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各分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清理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三、贵任分工

治安巡警支队负责清理整治行动的牵头统筹工作,对行动的开展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按期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警务督察支队负责对各分局落实市局行动部署的情况进行督察;警察公共关系处负责对清理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

各分局负责本辖区清理整治行动的组织发动,摸清辖区保安队伍底数、查办保安行业违法案件、督导保安从业单位健全队伍管理制度、开展基础信息录入、保安员招录审查及教育培训考证、清退不合格保安员等清理整治措施的具体落实。

各保安从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整改,严把保安员入职关,做好信息采集录入,认真开展入职培训、在岗培训,建立健全保安管理制度,从严管理队伍,依法依规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四、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全市各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队伍(含治安巡防队伍);武装守护押运公司的押运员队伍;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物业公司、大型商场等单位自行招用的保安队伍(含秩序维护员、防损员);各街道、社区、股份公司管理的保安队伍(含治安队、联防队)以及娱乐场所的保安队伍。

整治重点:

1、未经许可擅自提供保安服务,以挂靠、劳务派遣等方式变相从事保安服务;

2、物业公司等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未依法备案,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

3、未严格进行招录审核,招用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

4、疏于管理教育培训,导致所属保安员发生违法犯罪案件;

5、未对大型活动安保等项目进行风险评估,造成安全隐患或严重后果;

6、未对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合法性核查,参与经济纠纷;

7、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侮辱殴打群众、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参与黑恶势力;

8、以低价进行恶性竞争,扰乱保安服务市场秩序;

9、娱乐场所未依法从保安服务公司足额聘请保安员,擅自聘用其他人员从事保安工作;

10、保安队伍素质低、工资待遇低、形象差,履职能力弱,管事率低。

五、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召开清理整治大会。治安巡警支队组织召开全市保安行业清理整治工作会议,对清理整治行动进行专题部署。警察公共关系处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清理整治氛围和强大声势。(责任单位:治却巡警支队、警察公共关系处;完成时限:3月底)

2、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治安巡警支队牵头,各分局根据自身实际,有计划地开展保安服务行业摸底排查工作,摸清辖区内保安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时发现保安服务行业及保安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为清理整治工作奠定基础。(牵头单位:治安巡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分局、各保安从业单位;完成时限:4月底)

(二)清理整治阶段

1、推行保安服务项目报备机制。一是各保安服务公司在本市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必须将服务项目地点、保安员人数及名单等情况报治安巡警支队,已签订合同且正在履行的服务项目信息于4月底前上报,新签合同的服务项目信息一周内上报,由治安巡警支队进行汇总分析。物业公司含保安服务的物业服务项目参照执行。二是保安服务公司承接大型活动安保项目必须提前20天将公司资质、队伍规模及人员信息等情况逐级报属地分局和市局保安管理部门备案,所有参加安保的保安员实行实名制上岗,由属地分局加强现场督导检查,市局保安管理部门进行抽查,对不如实报备、不实名上岗的一律严肃处理。(牵头单位治安巡警支味责任单位:各分局、知勒初业和戴完成时限4月底)

2、严格审核,清退不合格保安员。各分局组织并督导辖区保安从业单位对现有保安员全部重新进行审核,对不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一律予以清退。同时,督促各保安从业单位全面采集、录入新入职保安员的身份信息,上报公安机关进行核查比对,从人员招收、审核等环节把好入职关,严防不合格人员特别是有违法犯罪前科及劣迹人员进入保安队伍,确保队伍的纯洁性。(责任单位卜各分局、各保安从业早位;完成时限5月底)

3、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非法保安组织。一是治安巡警支队制定出台《办理保安行业违法案件执法指引》,指导各分局办理保安行业违法案件,并牵头办理复杂、跨区案件。二是各分局对照清理整治的范围和重点,依法严厉查处保安从业单位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的,坚决依法取缔,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分局办理的行政处罚以上案件要及时录入征信系统并报治安巡警支队。通过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保安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牵头单位:治安巡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分局;完成时限:长期)

4、严厉打击涉黑行为。各分局对辖区歌舞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城中村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地方,要重点排查,发现有保安队伍涉嫌参与黑恶势力的,要及时上报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并联合相关部门、警种重拳整治,严厉打击。(牵头单位:治安巡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分局;完成时限:长期)

5、以案件为导向,倒查物业小区保安管理漏洞。以入室盗窃案为切入点,由治安巡警支队对全市的入室盗窃案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情报信息产品,督促各分局对入室盗窃高发物业小区的保安管理工作进行倒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倒逼物业公司履行主体责任,提高物业保安员的管事率。(牵头单位:治安巡警支队员;责任单位:各分局;完成时限:长期)

6、加快建立保安管理信息平台。治安巡警支队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联系指挥、视频等部门及腾讯公司,借鉴民生警务平台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尽快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保安行业管理信息平台。重点实现以下功能:一是通过保安从业单位主动申报,全面采集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员及保安服务基础信息,同时将系统数据与社区警务APP实现互联互通,依托社区民警日常工作对相关数据核查补充,如实掌握保安队伍的底数;二是构建保安行业情报信息研判模型,组建相配套的情报研判团队,从实战化应用、监督管理及绩效考核等方面夯实保安行业情报基础;三是推动该平台与省厅系统、市局情报系统、治安综合管理系统对接,将保安行业大数据转化为块数据,实现动态化、精细化管理与实时管控,全面提升保安行业监管效能。(牵头单位:治安巡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分局、各保安从业单位(深圳保安公司);完成时限:7月底)

7、出台保安行业服务标准,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委托第三方深圳市标准院出台我市保安行业服务标准。治安巡警支队根据现场抽查、分局上报、保安违法违规案件、单位数据情况报送等情况对保安服务公司进行定期考评。考评结果通报招投标部门及保安用人单位。情节严重、屡犯不改的保安从业单位列入黑名单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挤压其在保安服务市场的生存空间;优秀保安从业单位则予以大力扶持,努力打造深圳保安服务品牌。(牵头单位:治安巡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分局、各保安从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

8、健全奖励举报机制。各级公安机关要指导保安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奖励举报机制,督导保安员佩戴“红袖章”,参与群防群治,引导保安员积极提供信息线索,对表现优异、贡献突出的保安员,及时给予表彰奖励。通过兑现奖励举措,全力提升保安队伍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其发现率、管事率、服务率、抓获率,充分发挥治安辅助作用。(牵头单位:治安巡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分局、各保安从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

9、加大保安督察力度。一是由治安巡警支队设立全市保安行业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保安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二是治安巡警支队、各分局及派出所组建保安督察队,形成三级督察机制。各分局要指导辖区保安服务公司及大型物业公司成立保安纠察队,开展公司内部自查自纠。三是加强日常督察,督促保安员按规定着装,统一佩戴由市公安局设计的标牌标识,对保安员形象差、着装不整等行为予以纠正,维护保安队伍形象。(牵头单位:治安巡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分局、各保安从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

10、加强保安行业正面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保安队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治安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先进事迹,弘扬保安行业正一能量,提升保安行业和保安队伍的职业认同感和社会地位,确保保安队伍稳定。(牵头单位:治安巡警支队,警察公共关系处;责任单位:各分局、各保安从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

(三)教育培训与规范管理阶段

1、创新教育培训模式。

一是督促吝保安从业单位开展内部培训,特别是保安员入职和在岗培训,强化保安员考试发证工作,全力组织保安员参加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确保实现全员持证上岗;

二是以派出所为单位,借鉴南山分局南头派出所、龙岗分局坂田派出所、龙华分局观澜派出所等单位先进经验开展保安员轮值轮训;

三是由治安巡警支队牵头对全市保安从业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综合素质;

四是以分局为单位开展分类培训,对治安巡防、武装押运、核电安保、安检、治安重点保卫单位、人流密集场所等不同类别、不同岗位的保安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五是充分运用智能化、科技信息化手段进行教育培训,由治安巡警支队统筹,各分局分工协作开发保安培训APP,制作微课程、微电影等课件,实现网络培训和网上模拟考试功能;

六是规范保安员考证工作,强化考场纪律,属地保安管理民警到场巡考,市局对考场随机抽查,考试全程录像以备复查。力争通过以上措施解决目前保安队伍培训不到位、形同虚设,考试发证走过场等问题。

(牵头单位:治安巡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分局、各保安从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

2、加快成立保安行业协会。争取六月底前正式成立深圳市保安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统筹管理、行业自律、职业化教育、行业发展研究及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联系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及保安从业人员的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我市保安服务行业市场指导价格,确保我市保安员基本工资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源头上切实解决保安服务市场混乱、服务质量不高、保安员待遇差等问题;二是制定保安行业自律公约,遏制行业恶性竞争现象,坚决维护我市保安服务市场秩序;三是推进保安职业化进程,组织保安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报考初、中、高级保安员及保安技师,提升职业荣誉感。(牵头单位:治安巡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分局、各保安从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

(四)总结验收阶段

1、建立长效机制。治安巡警支队、各分局对清理整治行动的工作情况查漏补缺,总结提高。通过清理整治,固化好的做法,将保安督察、服务项目报备、保安员奖励举报、轮值轮训、行业正面宣传报道等工作不断完善并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整治成果。(责任单位:治安巡警支队、各分局;完成时限:长期)

2、进行检查验收。治安巡警支队联合警务督察支队对各分局清理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通报全局。(牵头单位:治安巡警支队,警务督察支队;责任单位:各分局;完成时限:9月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清理整治行动是市局为加强和规范保安行业管理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部署,逐级落实责任,确保清理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二)明确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实行“市局、分局、派出所”三级负责制。治安巡警支队负责监督管理全市保安服务活动,指导各分局开展保安管理工作。各分局要落实块责任,监督管理本分局辖区保安服务活动,检查本分局辖区保安从业单位、保安队伍的相关情况。

(三)定期通报约谈。行动期间,治安巡警支队将对各分局的清理整治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整治不力、效果不佳的,第一次由治安巡警支队约谈分局保安管理部门负责人,整治期间辖区仍发生保安队伍重大违法案件的,由市局领导约谈分局分管领导。

(四)加强情况报告。各单位清理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44日前上报整治行动负责领导、联系人名单及电话,每月25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及相关情况统计。

表(附表12),925日报送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附件:1、保安行业清理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2、办理保安行业违法案件情况统计表